道路交通违章处置
各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需要依据以下内容公开道路交通违章处置业务。
1、道路交通违章处置需知
道路交通违章行为是指汽车驾驶员、行人、乘车人与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职员,违反《中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
1、当事人对交通违章行为认定无异议的处置
当事人在15日内持《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后,再持《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手段凭证》、《道路交通违章记分卡》和驾照、行驶证、身份证到实行机关处置违章窗口取回证件或办理有关手续。
2、当事人对交通违章行为认定有异议的处置
当事人在15日内持《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公告书》、《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手段凭证》和驾照、行驶证、身份证到实行机关同意调查。
3、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处置
对处罚不服的可以在60日内依法向当地县公安局法制部门复议,或者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4、当事人的听证权利
当事人对被处以以下处罚情形之一的,有权需要听证:
吊销汽车驾照;
罚款数额较大处罚的;
强制汽车报废的;
对汽车权作出罚没决定的。
5、当事人听证、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需知
听证需知
①告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
②持听证公告书和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③当事人亲自参加或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委托别人办理的,须交违章者亲笔所签委托书与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律师的,还须提交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④进行申辩和质证。
申请复议需知
①交复议申请书;
②持《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手段凭证》和《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
③持违章者身份证复印件;
④违章者委托别人办理的,须交违章者亲笔所签委托书与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律师的,还须提交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提起行政诉讼需知
①交行政诉讼申请书;
②持《公安交通管理强制手段凭证》和《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复印件;